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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简史中那些值得商榷的地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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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简史

《人类简史》是一本优秀的畅销书,也是一本不错的“大历史”著作,该书以新颖的观点、独到的见解吸引了包括奥巴马、扎克伯格在内的许多读者。然而,笔者不得不指出,《人类简史》存在一些不是特别严谨、值得商榷的地方。笔者不才,现谨列如下:

其一,是引用具有争议的史料:作者为了突显亚历山大大帝的母亲奥林匹亚丝的权势,说连她的丈夫腓力二世都死在她的手上。然而腓力二世死于刺杀,而幕后指使者在历史上上存在争议,除奥林匹亚丝一说之外还有亚历山大大帝说和波斯国王大流士三世说。而引用有争议的史料会使文章的可信度降低。

其二,是列举的史料不足以证明史论:作者在举例古代被征服国家民间和军事科技可能都要比征服者更先进的时候时列举过奥斯曼帝国和拜占庭、蒙古帝国与中国两个例子。然而这两个例子举得并不恰当,奥斯曼帝国的火炮技术无疑要强于拜占庭。而蒙古帝国征服中国这个概念过于宽泛:如果是指蒙古帝国征服金朝,那么作者的举例成立。如果是指元朝征服南宋,情况就要复杂得多。南宋有床弩,元朝有蒙古式复合弓,二者的威力都很强大,南宋有火器,元朝也有火器,南宋水军强大,而元朝在招降了南宋的部分水师之后与南宋水军已无技术代差。更不要提元朝的配重式投石机(回回炮)要比南宋的牵引式投石机威力更大,又何来元朝科技落后于南宋一说?

这显然不是放鞭炮的

此外,作者为了说明技术在古代并不如近代受重视时居然声称火药在中国的主要用途是鞭炮,这种说法似乎过于牵强,第一个把火药运用于军事的国家就是中国,且发展出了包括火龙出水、突火枪和震天雷在内的多种武器,自宋朝到清朝的历代王朝都相当重视火器研发和运用;倒是鞭炮更像是火药运用的副产品。

当然,《人类简史》是一部大历史著作,难免在考据上没那么严谨。所以我们作为读者更要仔细辨明,多阅读其他的历史著作,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独立辩证思考,不要被作者的想法带得团团转,这才是真正值得我们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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